妻子在丈夫车上装定位器,被判赔2000块

她有权知道这辆轿车及刘先生的行程信息。

且她在安装定位器次日便通知了刘先生,

客观上并未得知

刘先生使用车辆的位置及行程,

主观上亦无侵犯刘先生隐私的故意。

法院判决:妻子侵犯丈夫隐私权,赔偿2000元

法院认为

自然人享有隐私权,

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

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

侵害他人隐私权。

在本案中,

尽管二人是夫妻,

但在法律意义上,

双方均为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,

这就意味着

二人不可以在未获对方许可的情况下,

任意实施侵犯对方私密空间的行为,

刺探、获取对方的私密信息。

法律科普:可以调查伴侣,但要用合法手段

据法院判决,

由于夫妻之间具有相互忠诚的道德义务,

路女士有权过问甚至调查刘先生

是否具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不当行为,

此即为目的上具有正当性。

但路女士为了实现正当目的,

通过私自安装定位器的做法实现,

明显具有违法性。

路女士虽然主张其在

安装定位器的次日就通知了刘先生,

但针对该主张,

路女士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,

因此法院不予采信。

鉴于路女士的行为

已经侵犯刘先生的隐私权,

给其精神上造成损害,

法院对刘先生要求路女士

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,

予以支持,

酌情判定赔偿金额为2000元。

据悉,

在一审法院判决后,

路女士不服上诉,

二审仍维持原判。

“枕边人”闹上法庭,网友看了都摇头

夫妻一场,本是缘分,

却最终失去信任、对簿公堂,

网友:

妻子给丈夫装定位器,

丈夫将妻子诉上公堂,

如此“恩怨夫妻”,

你怎么看?

揭阳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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