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郑州等6个省辖市先行先试

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《关于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将在郑州、安阳、新乡、鹤壁、周口、信阳等6个省辖市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。

巨灾保险试点运用“保险+服务”的承保和理赔模式,采取风险评估、风险管理等措施为全省巨灾风险提供全面防灾防损服务,防范和化解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,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。

首批试点区域选择风险集中、2021年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受灾严重的省辖市。以省辖市为单位进行统保,承保范围包括因暴雨、洪涝,以及由此引发的突发性滑坡、泥石流等地质灾害,水库溃坝、内涝(含客水)等次生灾害,造成人身死亡(失踪)或住房倒损的,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受灾群众进行赔付。

保费和理赔标准如下:

一、人身死亡(失踪)保险保费为0.18元/人/年。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,每次事故每个县(市、区)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,每个省辖市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。

二、住房倒损保险保费为郑州8.82元/户、安阳7.22元/户、新乡14.12元/户、鹤壁11.55元/户、周口7.22元/户、信阳7.22元/户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C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300元,D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600元;砖木结构的C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200元,D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500元;其他结构的C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100元,D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400元。每次事故每间房屋赔偿限额为6000元,每户赔偿限额为5万元,每个省辖市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。

保费由市、县两级财政承担,省财政根据市、县级财政资金的到位情况,按照30%的比例予以补贴。

(总台记者 齐鹤)

黔江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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